在認識一個人的時候,除非對方主動跟我分享關於自己的資訊,我通常不會太深入的挖掘,除了公開信息,每個人都有涵蓋著的隱私。

  我相信真實中認識的你,和現在。

  足夠重要的事情,或是覺得必需讓我瞭解的事情,我想應該會有主動的告知。


  事實上,我相信多餘的好奇心會致命。在意的比例越高,就越有可能因為窺伺某個字裡行間的偏頗而感到傷心,又或沉溺在自己的假想敵之中不能自拔。多餘的好奇心是站在高樓窗檯的貓準備撲捉暫棲的鳥,沒有翅膀的時候,墜落是危險的。

  像在一個房間裡把全部的燈打開,然後所有的塵埃都無所遁形。手持放大鏡的強迫症患者企圖潛越控制每件事的結論,卻忘記,繪畫或攝影始終強調光與影聚散間的美感,法國菜也得依偎燭火才夠浪漫。

  得到的方式太過輕易,幾個按鍵,就能逾越在窺視的隱密裡,讓腦中溶解的虛像凌駕於現實,假設那些如果與會不會。閱讀也是種迴路複製,當看得太深入的時候。


  因為墜落是危險的,並且無人知曉。
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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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蓓兒.克里斯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